为了鼓励同学、老师们工作、学习的热情,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,充分体现我院对督学工作小组的重视及对同学们的人文关怀。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督学工作小组积极工作、学习并取得一定实效的督学骨干、指导教师及学员进行精神、物质上的奖励。具体评优办法及奖励措施如下: 一、 学员评优、奖励 学期所有补考结束后,统计每名学员的通过科目,对全部通过补考、重考、及当学期考试的学员进行表彰,授予其“学业进步奖”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 二、督学骨干及指导教师评优、奖励 工作结束后,将督学骨干辅导课、自习课到课情况以及课程辅导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、统计,并将评价、统计结果交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,最终选出帮扶效果显著的督学骨干进行表彰、奖励。同时对督学指导工作中,表现积极,效果显著的指导教师,学院将授予其“督学工作优秀指导教师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 力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.11.15